這當然是不對的行為。我們暫且不論液晶瑩幕,當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本來就有權力好好
查看自己所購買的商品是否有暇疪或是有問題,當確定沒問題時才付錢。這是相當基本的消
費行為,不是嗎?所以,上街買衣服時,會試穿合不合身;買手機時會看看有無刮痕和試按
按鍵;買車子時會試開一小段車程;買書時會檢查內頁有無破損;買數位相機時可以試拍調
對焦…。
我舉這麼多例子,只是想要說明一件事:「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可以就商品作試用或
檢查。」
但是台灣的消費者處於弱勢,所以才有一些不肖的店家,買液晶瑩幕不讓人看畫面,其實這
是很無理的要求。因為看畫面有時不是只看有無亮點,畫面的色彩調整、亮度、對比、畫面
有無刮痕,為了確認這些問題,檢畫面是有必要的,亮點只是檢查的其中一項而已。
所以我買筆電會檢查亮點並沒有錯。會在此將我的經驗說出來,並不是要爭什麼,而是要讓
大家明白,不能因為很多店家有了這樣的無理要求,就認定這是理所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