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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er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77
我覺得準備好了就上法院用法律解決,雖然最後多半也是和解,但買家花的時間精力和心中煎熬遠遠超過七千多塊原價退回所能補償的,

起碼讓賣家出來看看現實世界,別在網路和父母後面躲久了,以後出了社會還是以此態度待人接物...
舊 2004-09-17, 01:57 AM #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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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erm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