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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emeek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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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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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1
我看到了很精采的辯論,不過..我想請大家重視一個重點..
在敢自行承擔責任與後果前不要嗆聲.....
不然也只是被認為不過是個俗仔.
最少買方肯付出他的時間金錢去告..由司法去判定..
賣方呢?? 媽媽擦屁股??
在外面買賣東西本來就有風險...
如果不想承擔風險就不要賣.不要買.
各位不管在自己的人生中或是出門在外難道不覺得任何事都有風險嗎??
舊 2004-09-16, 04:03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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