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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熊
Regula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58
還用律師告咧
討厭大欺小的人
若他家裡不支持他 哪有辦法跟你玩呢?

賣方得到一個經驗對他有幫助
算是花點錢學教訓
有買賣糾紛 我都是認賠省麻煩

我賣東西都有拍照存證記錄序號
為何要拍照呢?
因為怕不得以遇到糾紛
別人要來告
我要上法院

我賣你東西我就有打官司的準備了
不然 太可怕了
我會害怕有的沒有的不好糾紛
後面的人別在火上加油了
傷到人不好
     
      
舊 2004-09-16, 03:04 PM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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