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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男友爆料:中華民國大學小姐洪充惠非處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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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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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引用:
作者
PHINEAR
君認為應該要以中華民國現行的法律來定義
還是您認為可以講出個道理來定義,並覺得法律上定的成年標準跟本是個屁
又
大家認為第一次性行為應該在哪個年齡比較恰當?
我個人認爲應該在身體成熟和心靈比較成熟的時候比較恰當
不過這也是廢話,因爲所謂的成熟也是很模糊的概念,特別是心靈上
具體的年紀,18歲或者以上吧,
不過要慎重才行,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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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2004-09-14, 09:14 PM #
298
leav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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