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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ve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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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您的住址: 竹子很多的熊貓基地
文章: 60
引用:
作者ElvisTu
我想每一種規則本來就無法讓所有人都符合,只能說這是大部份的都可以實行生活準則
目前有很多外商公司是一定週休的,前四項大部份的"真正"基督徒也能實行,所以並沒有與現實生活牴觸,只能說與大大生活有牴觸,但大大一人並不能代表全世界的人呀

第二條是說"偶像"是指,你做了,而且你拜它…

"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牲畜、並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作"
這一條小弟也是無法完全實行,求主原諒了

"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
所以要結婚時,一定要認識、了解、清楚對方,不隨意結婚,不閃電結婚。不知大大是否有聽過閃電結婚是白頭到老的

神給人了"自由意志"這個東西,但人常常妄為,導致災難
並非準則不符合現代,而是人自已做主了


這位兄台,您開口閉口就是聖經、神等等
可是您真的有認真讀過聖經?能否告知一下您所屬的教派?

關於安息日的事情
守安息日是舊約時代的事情,到了新約時代,這個規矩就已經過時了
否則,耶穌爲什麽在安息日做工?

還有,讀聖經要全面的讀,不要機械的,割裂的讀

你所引用的"婚姻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以分開"
僅僅是一個方面(當然這條被許多天主教國家引用來作爲不允許離婚的法律緣由)
但是請看以下引言,这也是出自圣经哦,不就说明了可以分开吗?

哥林多前書 7

1 論到你們信上所題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人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爲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衆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爲妙。
10 至于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馀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爲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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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瞻星辰,載歌幽人。
流水今日,明月前身。
舊 2004-09-14, 03:40 PM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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