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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30
其實大家都不要吵了!! 剛剛我去郵局花了400塊錢把存證信函寄出去了




很多路人甲 要Die的證據? 您們是法官還是檢察官? 還是陪審團
未審都可以先判我 真是讓小弟備感無力 !!!



我並不是要同情 只是希望大家以後遇到這種賣方要小心謹慎!!!





我晚點會PO照片出給大家看 這顆cpu寄回給賣方前 我有拍照存證!!!

絕對足以證明Die是完好的 只有一個地方(賣方事先隱瞞 事後承認的)缺角...............

絕對沒有賣方一昧的聲稱 DIE有裂痕!!!



我為了怕這種人我欺騙打死不承認 我都有拍照存證!!!

結果我想的沒有今天用到了...........




看來大家都被賣方牽著走!!! 晚點我下班我PO照片出來大家不就見分曉 ................
舊 2004-09-14, 01:42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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