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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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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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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kec
會。
綠卡持有人還沒有美國國籍,只是可以合法的在美國居留與工作。
綠卡持有人必須有在美國居留的意願,所以如果沒有在美國常住,會被認為是沒有在美國居留的意願而被取消綠卡。
綠卡持有人居留滿五年後可以申請歸化為美國籍。取得美國國籍後就沒有必須在美國常住的限制了。


加拿大聽說也有同樣制度
不知五年期間內,最長可離開美國多久呢?
舊 2004-09-14, 02:29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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