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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phil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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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72
引用:
作者cheny
由此可知,婚前性行為在社會上還是被否定的,是件丟臉的事。


你還在阿?你的判斷力和邏輯觀念真的很差!!我應該解釋的很清楚了,這件事情完全是因為當事人可能隱瞞了事實,因為他的可能不誠實才會被人有機可趁,要丟臉也是因為他可能說了謊!!跟婚前性行為是不是被社會否定,是不是丟臉,跟本扯不上關係!!你要拿這件事來證明婚前性行為在社會上還是被否定的,是件丟臉的事,似乎太牽強了,你有更好的理論依據嘛?
舊 2004-09-11, 06:22 PM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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