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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ca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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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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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glenn
好像很少人關心他們為何被抓
原因是散布或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http://www.tcpd.gov.tw/all-3-1.php?..._type=d&id=1421)
這個條文是不是說只要是"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有散布不管有沒有收費有沒有公開都是違法
那這個 (http://www.hi5.com.tw/event/hichannel/)跟這個 (http://gigatv.com.tw/pay_moon.asp?i...=sex&moon=3&c=5)還有情色鎖碼台可以檢舉嗎
那些警察只會欺負善良百姓

種花電信不也有嘛
一起告啊XD
     
      
舊 2004-09-10, 01:33 P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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