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ug0123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an 2004
您的住址: 壞人補習班PCDVD總部
文章: 1,008
同意樓上大大的看法

不過 操帳號有沒有疏失 樓主自己應該清楚...


法律很死 人情就不同了
若沒有絕大必要 建議還是不要搬法律出來
大部分都到了要撕破臉地步才會搬出來...

若樓主朋友要樓主一起去報案 其實也不無不可
兩個一起出錢去找遊戲公司查歷程 也是一個辦法

還有 多打球好一點 健康一點 也經濟一點
舊 2004-09-10, 09:31 AM #1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ug0123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