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K8888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1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29
引用:
作者有夠呆
誰知道有沒有負債~
誰會知道負債會大於繼承的錢~
應該要改一下,負債也要限多久之內要提起...
不然誰敢繼承啊~
忽然來個二~三年後,來了一個債權人,說你繼承的人欠他好幾千萬...
為啥當時不討,故意拖這麼久才討?
真是的...



除了"拋棄繼承"其實還有另一選擇,就是..."限定繼承";
尤其是"被繼承人"生前財務狀況不明下,"限定繼承"應該就是最佳及重要之選擇.

簡單來說.....聲請"限定繼承"之後;繼承人一樣可繼承所有的遺產,
但清償繼承之債務義務時以遺產的實際價值為上限,
換言之...當繼承之債務大於繼承資產時,繼承人就可以不用負擔清償不足之部分.

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法學常識,不過卻有很多人不了解...甚至沒有聽過,
有機會的話應該盡量告知您身邊的親朋好友,因為..類似的案例是每天再發生...

我不是法律人...以上僅是我印象中得記憶...有錯請指正...CK
舊 2004-09-10, 02:56 AM #1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K888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