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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y5.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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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0
您的住址: 不再前進的世界
文章: 810
感覺上你應該是不想陪吧.

既然你朋友(姑且稱之為朋友)那帳號是對方買來的.身分證字號也不是他的

遊戲公司也不會去認可私下交易的行為.你就不用賠了.反正他也告不了你.

只是....................朋友間做到這樣了...............大概再道義上會有些問題
(如果是朋友的話啦.不是就不用鳥他了)


所以到底陪與不陪.端看你自個摟.



你現在認為的重要.以後可能會變的不重要.

你現在認為不重要.以後可能會變的很重要.


個人有類似的切身之痛.在網路上.與現實生活中都曾發生過

雖說過去的都已經過去了.只是這麼多年來.依然在我腦海裡存在著

它總會再相似情況下.不經意的的浮現出來.雖不至於到揮之不去的夢魘.亦相差不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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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9-10, 02:02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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