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otorochen
剛剛那兩個又跑去騷擾房客
於是我打電話報案
警察來了之後其中一個被臭幹到說要去停車,另一個則安靜的聽她講
最後啥也沒做就回去了,還跟我說法律沒有辦法處理這種事
這兩個警察不是我在講,最後連她們的證件也要不到,我印象中不是
警察要你show證件你就要乖乖給,今天讓我上了一課,只要我不是
現行犯你沒資格要我show資料
遇到瘋子連警察也沒輒,而且想叫救護車來架走她們也不行,因為
要她們家屬同意,我問警察非要等出事你們才願處理嗎?警察跟我
說台灣法律就是這樣,你們自己保重.. 哇哩勒
結論.. 警察只會保護壞人.. 現在只得走漫長的民事訴訟了
剛剛有點被嚇到.. 她們居然跟我說等我找男人來看你趕不敢這樣囂張
唉... 被恐嚇也無法還擊.. 除非我被插一刀才能告她們
他X的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