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bently777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un 2004
文章: 313
引用:
作者totorochen
剛剛那兩個又跑去騷擾房客
於是我打電話報案
警察來了之後其中一個被臭幹到說要去停車,另一個則安靜的聽她講
最後啥也沒做就回去了,還跟我說法律沒有辦法處理這種事

這兩個警察不是我在講,最後連她們的證件也要不到,我印象中不是
警察要你show證件你就要乖乖給,今天讓我上了一課,只要我不是
現行犯你沒資格要我show資料

遇到瘋子連警察也沒輒,而且想叫救護車來架走她們也不行,因為
要她們家屬同意,我問警察非要等出事你們才願處理嗎?警察跟我
說台灣法律就是這樣,你們自己保重.. 哇哩勒

結論.. 警察只會保護壞人.. 現在只得走漫長的民事訴訟了

剛剛有點被嚇到.. 她們居然跟我說等我找男人來看你趕不敢這樣囂張
唉... 被恐嚇也無法還擊.. 除非我被插一刀才能告她們

他X的法律






真糟糕
那不是擺明房子變別人的啊
我們納稅人繳了這麼多錢
為何,警察的效率是這樣??

那我們能找誰呢?
還不是自掏腰包找法院?
那繳稅是繳心酸的啊?
什麼又是公僕呢?(公僕就是出動直昇機去國道交通執法)
就算這件事警方沒有權力介入,也有義務從旁協助啊!不是這種態度啊!
對台灣這個社會真的感到悲哀!!
舊 2004-09-10, 02:02 AM #3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bently777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