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痴女+標準無賴男. 想想也絕配不是嗎.
不過在社會裡, 會發生的事情就不單純是這麼的小兒科, 像孩子的把戲.
說說曾經發生在我的一個前女友身上的事情.
她在認識我之前有有一個男朋友. 兩個人後來分手. 但是分手之後她幫他背了破百萬的債. 故事簡單說就是他騙她. 後來她還想挽回這段感情, 所以就跑到南部去找這個男的. 這個男的避不見面(請注意她是找她復合不是要債). 後來這個她就聯絡上這個男的的一個好朋友, 他好朋友就說先安排她去住旅館, 然後帶那個男的來見她. 想不到她進去旅館.
這個男的居然強姦她.
他媽的這社會上真的很多敗類. 你這學生可能1. 本來就真的沒大腦, 再過個十年被人整到死去活來, 可能也還是沒腦子. 2. 年輕嘛, 本來就不懂事, 自己不會想, 被人耍... 也算學個經驗.
我是看多了覺得沒啥好驚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