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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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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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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肉圓
要討論 也幫幫忙 先去看一下法條
很久以前開始 公務人員 貪污 等罪 判刑確定 立即取消公務人員資格 並且沒有 退休金
真是夠了 只會瞎起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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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得好,但"大腳"的(台)早在犯罪偵察階段,就跑的不見蹤影了,
如某某議長賄選案,某工程弊案
拖到判決確定,人早就在國外逍遙了,資產也被搬光光了,
就算判它個百八十年的也沒什麼用吧..
然後家屬就在電視上,哭訴政治迫害,司法迫害...
,說不定過幾年又拿個某小國的護照回來呢...
然後只好捉剩下的那一些小囉嘍,交差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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