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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查獲「帥哥團隊」網路散布色情影片妨害風化案,全力遏阻網路色情風潮
發稿單位:刑事警察大隊
發稿日期:九十三年九月二日
聯 絡 人:偵查員李嘉峻
聯絡電話: 二三七○○六九三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為貫徹馬市長掃黃決心,遏止利用網際網路從事色情犯罪行為,局長王卓鈞特別指示刑事警察大隊,加強佈線、積極執行「淨網專案」、「正俗專案」,全力查緝網路色情歪風,讓青少年不受網際網路污染,使網際網路保有乾淨的空間。
刑事警察大隊電腦犯罪專責組代理組長陳永昇接獲指示後,率員加強網路巡邏,發現臺灣情色網站內署名「帥哥團隊」的犯罪組織,成員署名「劉大帥哥」、「虫二」、「保險絲」、「帥哥團隊」、「新兵衛」及「小慢慢」等人為逃避警方查緝利用「愛的機器」、「BDBZM」等軟體將色情影片分割並將檔案隱藏於圖片中,再張貼於臺灣情色網情色貼圖區供不特定人下載檔案,並徵求網友提供網路空間,供其放置檔案,提供者可加入團隊成員享優先下載權,且恐網友下載時檔案欠缺無法合成,另成立「帥哥團隊互補留言版」供網友討論相互傳遞所缺損的檔案,警方將圖檔下載、解碼、結合、還原後,發現是妨害風化色情片,且現有會員近千人,影響網路視聽甚鉅,遂報告大隊長王慶麟組成專案,並報請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張檢察官志全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成員數月蒐證、分析、勘查、埋伏,於二日七時許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分別前往臺北縣永和市中正路及臺北市竹子湖路,當場查扣電腦主機三臺等證物。全案依妨害風化案將主嫌劉○○移送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並擴大查緝其他共犯到案中。
警方呼籲並提醒網友散布或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係違反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之罪,另警方將陸續加強查緝網路色情及其他不法行為,亦籲請網友,切勿以身試法,抱憾終身。
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條
散布或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者、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意圖散布、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著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
前二項之文字、圖畫、聲音或影像之附著物及物品,不問屬於犯人與否,沒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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