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cafung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縣
文章: 249
簽約比較好啦...其實也沒什麼,講清楚為了保障雙方的基本權益呀~
(免得遇到健忘的房客,到時候坳押金之類的)
我在淡水也是在租房子,跟房東談好別拿契約書去抵稅就好了!ㄏㄏ
舊 2004-09-04, 01:47 AM #24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cafung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