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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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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和朋友吃飯,朋友忽然透露一件多年的慘事。
幾年前,朋友有天電話告知,因為停車問題與他人發生扭打,沒想到竟被對方在頭上打了個洞,還縫了幾針,因此無法上班,那時小弟與另一同事還開車到朋友處關心傷勢,還一面與朋友、朋友女友及同事四人一同大罵社會的黑暗……
但昨天那位受頭傷的朋友才說…其實那個傷,是他女友打的,他女友因為這位頭傷朋友不肯將髮型剪成像目前『旅日的一位巨星』的髮型,兩人在廁所一陣扭打,頭還被女友用重物敲破一個洞……
請問你,像這種情況,該不該還手呢?
我知道,打女人就是不對,但怎麼樣的情況下你…會還手呢?
如果像樓主所說,那女人狠踢的力道連周遭的人都聽得見那有如踢沙包的聲響(你試試用腿踢沙包看看有沒有聲音,要多大力道才能踢出聲音來)……
要不要還手?
男性同胞們,有人如果說不還手,那就請他別還了吧,因為生命和身體是他自己的,他不還被打死打傷也是他的事。
不過在此勸你…如果真的受不了,不還手也行,那就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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