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混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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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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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dk27238
我想樓主不爽是因為政府宣布這法令時,並沒有完全替人民著想,只單方為資方法令說明,並未替勞方安全法令有任何說明。

政府被樓主罵是活該的,至少官員在最後也應該補述。如果因為颳風而上班,發生事故,資方必需要付起所有賠償。(有沒有說強制醫付到身體完全呢?包括修養這期間是否有薪資領呢? )



前面網友不是有提過勞基法對這邊的定義了嗎?
舊 2004-08-26, 01:16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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