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adoo
第一 政府應該要ㄧ視同仁 不該公務員放假 私人企業不管
第二 因特殊需必須上班如警察, 消防隊, 阿兵哥, 醫師, 護士 勞工 等 應該強制企業主投保天災險
第三 應要求企業主提供安全的交通方法 保證員工可順利去上班
以上很難嗎 不難 做不做而已
現在根本不做 就只有擺爛 不混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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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政府管的是公家機關. 當然只能決定公務人員是否上班. 私人公司, 老闆決定. 2. 在我看來, 走在路上, 可能被車撞, 也可能被跳樓的人壓死, 是不是老闆要弄一裝甲車來載員工才可以?
如果政府可以替這些私人企業來做決定, 那麼... 每年調薪的時候, 是不是全國大家都由政府決定要調還是降呢?
員工就沒選擇了嗎? 如果你所待的私人公司, 不能讓你自由選擇要不要去上班? 那是不是所有的私人公司都是這樣呢? 如果不是? 是你的老闆不好? 還是政府不好? 所以讓你只能到該公司去上班?
如果你認為政府這個公司對員工很好? 有人限制你不能到政府這家公司上班嗎? 還是你能力不足, 政府這家公司不要你這個員工呢?
如果你認為別的私人公司對員工很好? 有人限制你不能選擇去那家公司工作嗎?
管的多的政府就一定是個好政府嗎? 你知道菲律賓勞工法令有規定薪資只能往上調整, 不能往下調. 結果對員工一定是好的嗎?
我只知道, 多數的公司變成除非必要, 否則就不加員工的薪資 (因為加了之後, 就算員工後來表現不佳, 也不能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