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責立法委員?立委是幹什麼的,是人民選出來代表人民監督政府,也就是說就是人民的替身,當然了,他們做的不好,人民當然要摸摸鼻子,自己檢討一下。
而政府的職責是什麼呢?難道為人民著想,照顧人民不是它的責任嗎?公司中總經理管理不好,要責怪股東不會監督,真是本末倒置。
雖然問題的發生一定事出有因,但還是要就事論事,不然往後台灣會成為牽拖卸責,特權橫行的地方。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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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olchet
看來這是因為勞基法的問題
如果是法律問題,那麼這個法條是立法院定的
那應該去譴責立法院才是
應該去譴責那些保護大老闆的立法委員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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