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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nleyding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0,449
不想受騙,吃悶虧的要注意 !!

引述「stanleyding」的大作【發表於2003/7/6 下午 02:13:27】
請各位到資訊商場買東西時要注意,我最近剛好有個經驗跟大家分享:

*** 千萬記得買東西前要跟店家要收據, 內容一定要有 品名 金額 日期 店章***
*** 賣東西給你的那個人簽名 還有你自己的簽名 ***

如果你買到東西之後, 發現有毀損, 或無法正常使用時,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 你可以在七日內更換; 或是店家承諾新品於七日內有任何故障或相容性疑慮者, 可以更換!! 若店家在貨物既售出, 卻不予更換者,

1. 寫一封存證信函, 對像就是賣你的那個人, 而且是不讓你換的那個人, 內容是你的買賣經過, 務必詳實, 並以"根據消費者保護法及公平交易法的法令規定, 既已承諾七日內更換而不為更換, 等著吃官司吧! 勿置之不理, 否則後果自負! "等警告字眼!

2 存證信函寄出後三天, 他不予回應, 打電話到消基會, 叫消基會的人去處理!!

以上兩點,務必依照程序,才符合法律途徑!
所以,你看他要不要跟你換!

我曾有這不愉快的經驗, 很希望大家買東西都不要吃只作一次生意的店家的虧, 若您真的很不幸遇到這種事, 我這還有預留的存證信函格式, 可以跟我要!

其實以上文章是本人去年時在OC發過的文章, 因近日看到不少人因誤入黑店而迷網; 同時又因超站宣佈舊回文若重覆翻文者, 予以刪除等; 故而在此重發此文, 以讓各位有另一個解決之道!

註:
1. 以原文並修改部分內容以完整之!
2. 概因此區為重點閱覽區, 故而貼於此處, 若站長覺得委實不妥, 在下先行請罪並請而刪卻, 當誠心接納之!
     
      
舊 2004-08-25, 12:5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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