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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r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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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3
文章: 198
再報黑店一家 - 順發

事情的經過從下面那封我寫給順發的信裡就可以看到。
但是我現在不知道該怎麼做,等會應該會寫email給一週刊試試。
或者再去找消基會。
我想我有到調解委員會之類的決心,但是不想花錢請律師,因為一定划不來。
要是我有錄音的話,就算請律師我也會做。

我是不甘心只是退款,我認為鳥店就該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
但是我沒錄音,希望能有熟悉法律或媒體的人給我諫議。
或者現在只能用媒體和輿論大家自爽一下?

現在我手上有的是發票、收據、會場DM、存證信函 <-似乎沒什麼用

聯絡我的方式 0968122006 姚達人
mail:
msn: <-千萬不要寄這個,我不會看的

--- 8/17 2:00AM 出國前數小時寄給順發網路客服 ---

本人於八月二日的世貿資訊展中,向華碩區的順發攤位訂購 A2424CDV 型號之筆記型電腦及無線網路卡,
並於現場現金付清款項,共三萬一千元整。
並經詢問將於八月九日收到貨品,收據上也已註明交貨日期。

八月九日星期一,在家空等一天而未收到。心想:可能是星期一寄,於是星期二收到也是合理的。

八月十日星期二,等至晚上尚未收到貨品,因此打去站前店詢問,經告知分機 632 為負責此事之人員分機。
此服務人員回應:點錯庫存,因此此機型缺貨,且因華碩已停產此機型,因此無法再進貨,
諫議補差價升級其他機型,或是更換其他同價位之產品,如華碩某L4000系列機種。
因為需求不符,被本人拒絕後提議於隔日查詢全省順發分店有無庫存並回電。
其間已告知購買為八月十七日出國用,因此要求盡快處理。


八月十一日星期三,等至晚上尚未收到回電,因此再度打去詢問,經告之全省分店皆無庫存。
於是本人詢問升級之確實價差為何,並要求其客服人員盡力向上級爭取升級不補差價,
因為此事錯不在本人,而本人也沒有需求購買比訂購型號更高級之電腦。
客服回應:價格單忘在家裡,因此無法計算差價。並答應隔日回電答覆我。


八月十二日星期四,等至晚上尚未收到回電,因此再度打去詢問,
經告知與 A2428CDR 之底價相差兩千五百元,經反映會場傳單定價差為兩千元後,
此客服答應自己補貼五百元,我可以只補差價兩千元。
此說法明顯不合理,從未聽過公司補差價需要付出比定價差更高之金額,
不過因為客服答應總之最後就是兩千元,因此並未計較下去。
經再三爭取後答應除定單上訂貨時贈品外,再送五十片CD-R空片,但是還是需要補差價兩千元。

於是本人請客服代為向上級爭取不需補差價,但是客服回答他已經是順發對華碩筆記型電腦之負責人,無法再向上級爭取。
因為需要考慮,因此本人說明隔日再打過去。
另外,在今天電話結束前詢問了這三天和我對答的客服人員姓名,終於知道是侯先生。


八月十三日星期五,本人下午去電說明要求,讓客服尚能於上班時間聯絡到華碩。
本人要求在八月十七日、星期二出國前交貨所訂購物品,或是免費幫我升級;讓我出國前有機器可用,且無需負擔不該我負責之費用。
侯先生回應他在 NOVA 還有見到店家在賣,要求和本人約定時間一起去找有庫存的店,
由他出面向店家以同行調貨,保證讓我用三萬一千元買到本人要的機型,而之前答應的贈品也一樣會贈送。


經詢問為何不能先行調貨至順發店內,侯先生回答:因為身上沒有錢,因此無法先行購買機器回順發與我交貨。
並要求我先至順發店內解約退款,再行前往 NOVA 尋找。
本人一時腦袋不清楚,居然答應了如此不合理之要求。
其不合理處有三:
1. 尋找有庫存店面及訪價的工作不該由本人負責。
2. 尚未交貨時,為何要先解約?明顯是想解約後逃避責任。
3. 同行調貨要先付全額?恕我孤陋寡聞,從未聽過這種事。


其後因為侯先生連休三天,因此約定星期日(8/15)下午由施博文(或其同音字)生先處理此次事件,並經我詢問後才得知施先生的手機門號。
在掛斷電話後本人馬上想到上面所提三點不合理處,因此去電要求由施先生先行訪價,找到不超過三萬一千元之店家。


八月十五日星期日:在16:20時到達順發站前店,但因為施先生在與另外一位客戶交機,
所以耐心等候至 16:45 ,得到的結果卻是要現場馬上再去 NOVA 訪價,施先生並無先行找好店家。
並且並不保證找的到店家,也不保證找到三萬一千以下之店家,也未說明多出來的價差將如何處理。

詢問施先生為何不能先找好店家時,回答:在星期五晚間,侯先生向施先生說明隔日會有華碩業務員協助調貨。
但因未有華碩業務員聯絡施先生,且施先生也無華碩業務員之電話,因此無法處理。
可見侯先生可能並未和華碩業務員溝通好。施先生也無心幫我處理,除非施先生在全公司上下都問不到一個電話號碼。


以下為我對貴公司客服人員其他態度不滿的地方:

1. 八月九日,貴公司應主動致電於我詢問缺貨處理方法。

2. 從星期二至星期四,侯先生從來沒主動打電話給我過,即使他前天答應過了也是一樣。
另外,當我打去詢問時,甚至會回答我:”還未看 mail,過15分鐘後再打給你。”可見根本無心處理我的事。

3. 星期三我打去時,先是一個女生和我說侯先生不在,但是在得知是關於華碩筆記型電腦的事情後就可以跑去找到侯先生,
然後這位女士就在我和侯先生中間跑來跑去當傳話筒。為何一開始說不在?
可能侯先生剛回來,那就算了。但是為何在詢問清楚我的身份前都不來接電話?
難到會是他朋友打公司電話來找他聊天,所以他不想接嗎?

4. 星期四在爭取補償時,侯先生答應送我五十片空光碟片,但是我並無此需要。
經詢問可否用禮券補償時,施先生回答我:他沒有此權限,真讓人懷疑他到底是不是部門等級負責人。
就算他是個沒有權限的部門負責人,為何不向上級爭取?
星期日詢問的結果,侯先生只是電腦展時臨時的華碩攤位負責人,並不是如他所說的為順發對華碩筆記型電腦的最高負責人。
不知道他不想讓我找他上司談的原因為何?

5. 星期五在約日期時,
我說:”星期天下午?”
侯先生:”那天我休假喔”
我說:”星期一下午?”
侯先生:”那天我也休假喔,我連休三天,要去墾丁,嘿嘿嘿”

我星期五晚上打過去的,侯先生從星期六休到星期一,星期二我要出國,那他和我約時間要約著好玩的嗎?
亦或是他不清楚我十七號星期二要出國?但是我從十號提醒他直到十三號,已經說了不知道多少遍,
如果他還是記不住的話,那我想他本來就不想幫我處理好吧。

最後那三聲”嘿嘿嘿”或許是他因為要休假了所以很高興,但是在剛耍完我後馬上接上去,
讓我覺的是在嘲笑我:”我都要去玩了,你自己慢慢想辦法吧,你出國用不到電腦也是你家的事”。 侯先生真是沒有該有的同理心阿,

6. 星期日我到達站前店時,施先生在得知我到達後讓我站著呆等了近半個小時。
雖然順發不是銀行,不會有茶和沙發,但是起碼找個板凳或樓梯口讓我坐也行阿,隨便拿張報紙給我看表現一下心意也可以阿。
而且等了半個小時,得到的就是一句:”對不起,我們現在去找店家吧”

7. 事實上,貴公司客服從 8/9 到 8/15 號所做的事情,根本就是一天內可以完成的,
還不說到了最後,星期天的保證也未完成。


事已至此,我已經喪失對貴公司的信心。
連續被推脫了好幾天、無數次,遇到一個無能力、無誠意、無魄力、無權利的負責人。
因此我昨日(8/16 星期一)寄出存證信函,
要求解約退款並賠償我時間、腦力、體力、電話費、交通費、存證信函費等等,
被店員愚弄、破壞出遊心情、為了出國遊玩而買的電腦無法用上的精神賠償,共六萬元整。
希望寄了存證信函可以讓你們能派出一個有誠意的人和我聯絡,並有一個好的結果,讓我對貴公司拾回信心。


因為我 8/17 到 8/21 要出國,可以等到我回國後8/22再聯絡我。
姚達人 0968122006 02-XX,其他的資料想必你們的訂單上有。

另外我出國的這段時間可以找我的代理人 XXX 09XX。


---- 8/18 順發客服回覆 ------

親愛的 姚達人 顧客您好: 非常感謝您的來信指教,以下回覆您的問題

1. 我們於8/8日得知原廠無法如期出貨時,順發秉持誠信原購,立即馬上電話通知您此訊息,當時時間約為PM 6:00左右,但無法與您連絡上。

2. 於資訊展展出期間,原廠並無告知此為停產機種,但當我們收到此為停產機種訊息時,順發基於誠意與表現真實,馬上告知此訊息,並誠意協助處理,建議改換成型號(L44C3),並允諾差價部份由我方負責。

3. 於8/13時我方與您達成協議,您同意將訂單作發退款後,協助至NOVA尋找同行購買同型機器,並原先允諾之贈品如期贈送,以表順發誠意。

4. 為表示負責,若您堅持退款,順發仍照退款承諾,麻煩請您攜帶原始發票及訂購單至站前店,依初始付款方式,原價退款於您。

若您仍有疑異,請電(02)23312121 分機665,我們將有專人為你服務。 ----- 順發3C量販 站前店 敬上 http://www.sunfar.com.tw

----- 剛才又回給順發客服 ----------

請貴公司不要繼續把消費者當笨蛋,現在都什麼年代了,
還在用斷章取義、轉移焦點、避重就輕的手法來對付消費者。


> 1. 我們於8/8日得知原廠無法如期出貨時,順發秉持誠信原購,立即馬上電話通知您此訊息,
> 當時時間約為PM 6:00左右,但無法與您連絡上。

那麼,為什麼直到 8/10號晚上都再無聯絡呢?
先不說 8/9 號是交貨日。
我是 8/10 晚上打過去的,離你 8/8 6:00pm 差不多約 48 小時,整整兩天,這兩天裡我確定我手機都是開的。
原來您認為只要曾經打過一通電話就可以放著不管了,也不管對方有沒有接,也不需要留言?
這就是所謂貴公司的誠信?


> 2. 於資訊展展出期間,原廠並無告知此為停產機種,但當我們收到此為停產機種訊息時,
> 順發基於誠意與表現真實,馬上告知此訊息,並誠意協助處理,建議改換成型號(L44C3),並允諾差價部份由我方負責。

此為限量機種,你們的限量是限假的嗎?既然接了訂單,就該有貨。
另外,侯先生和我說明是庫存點錯,你們的說法明顯前後矛盾。
我已和侯先生說明過 L44C3 系列不合我需求,為什麼侯先生堅持不能換成 A2000 系列其他機種?
要是今天我買棒球卻拿到壘球,您認為我能接受嗎?

再者,侯先生並無說明可更換 L44C3 系列的哪種子型號,說不定價差還是負的呢。
因為 L44C3 系列不符需求,因此我並無詢問子型號。

> 3. 於8/13時我方與您達成協議,您同意將訂單作發退款後,協助至NOVA尋找同行購買同型機器
> ,並原先允諾之贈品如期贈送,以表順發誠意。

提到這個幹嘛?
第一,我已經說明這是個很不合理的行為。在寄給您上一封信裡已經說的很清楚了,起碼有三個不對的地方。
第二,我在 8/13 時同意 8/15 只要有同型機即可,但是 8/15 那天我到店裡又被耍了一次,你還有臉提這個?
第三,當時我同意了8/15的事情,並不說明我現在同意同樣的條件。其間產生的眾多損害我在上一封信裡有要求賠償,您是沒看到嗎?



上封信裡,我對貴公司提出的最重要的疑問尚未獲得解答:
為何一天可以處理完的事情 (詢問分店庫存、備好價格單、尋找同行調好貨),
一定要本人天天親自主動打電話去詢問進度才會有進展?
甚至到了 8/15,我又被欺騙了一次,貴店員完全沒做到答應的事。

為何在您17號收到存證信函、同天我在網頁反應後,
17號當天馬上就可以調到貨,是否代表之前客服都在敷衍我?

甚至這次 8/18 您的回信也在敷衍我,對於我求償精神補償的文字完全視而不見。
上一封裡同樣的字,附在下面三行。 (當然 8/16 已經不是昨天了)
“因此我昨日(8/16 星期一)寄出存證信函,”
“要求解約退款並賠償我時間、腦力、體力、電話費、交通費、存證信函費等等,”
“被店員愚弄、破壞出遊心情、為了出國遊玩而買的電腦無法用上的精神賠償,共六萬元整。”


最後,提醒您一下,不要做掩耳盜鈴的事,請正面回應我求償的要求,不要再推拖敷衍。
相信我資管系、資工所,高中約一半為台大電機系的同學,還有網路上的網友們,
他們會對這件事情的過程和結果相當感興趣。

如果貴公司還是沒有誠意的話,我會力勸他們在向貴公司購買時要三思;
並且在處理完這次事後,除了吹冷氣,我一輩子不會再進貴公司。

附件 sunfar_20040817.txt 為 8/17 寄給貴公司之第一封信,
請查看當時我的敘述和要求,裡面有詳述我受到的種種不合理待遇,在此就不贅言。
並請不要再斷章取義、轉移焦點、避重就輕。
     
      
舊 2004-08-23, 03:06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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