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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to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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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Vancouver, Canada
文章: 15,006
引用:
作者faq
結果是?用p2p分享軟體的使用者有罪嗎?

有幾家ISP接到國外公司的警告信,會轉給使用者,並警告使用者不得再用P2P分享檔案...



這個問題小弟我在上面有稍微的提過了...
小弟我再解釋一下..

如果今天是ISP自己本身(沒有其他人的檢舉之下)
寫信來跟我說我犯了跟ISP之間的條約 我認了

如果今天是第三者跟我的ISP檢舉我有違法的行為..
我會當作是耳邊風

舊 2004-08-22, 10:11 A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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