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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法庭宣判:P2P檔案交換軟體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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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sti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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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遙遠的銀河系
文章: 210
引用:
作者
iamdavidga
這個比喻不錯...
尤其電腦檔案的特性是
只要其數據不完整,就只能被視為一個"什麼也不是的數據"
因此我從一百個人身上,拿了一百份"什麼也不是的數據"
並不能指控我拿了"一個檔案"
除非你擁有我收集這一百個數據的全程紀錄
但那是不可能滴...
2004-08-21, 12:35 PM #
8
Destiny1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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