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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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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少不更事,犯了2、5、6、10四條重罪-->經本庭宣判:終身苦役(做家事)
經數年之悔改
目前仍有2、6二罪尚未悔改-->酌情減免煮飯洗碗等雜役(因為我們跟本都很少有時間回家吃飯......)
舊 2004-08-17, 08:46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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