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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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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ungx
想請教一下各位大大,小弟之妹妹因今年2月份無故被警查連開三張罰單,罰單內容是:
1.騎機車至汽車道
2.警方臨檢不聽、加速逃逸
3.未二段式轉彎,逆向行使
竟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開出,但問我妹妹她說跟本印向中沒有這樣丫,也沒被警查攔下,還加速逃逸?因為跟本沒照片很不服氣去申訴了
向監理站申訴兩次都失敗只回我們公文說是事實所以罰單照罰,要求照片他們說這沒有照片?
那請問如果警查隨便看到車牌想賺業績開個幾張罰單人民就應該算自個倒梅去交罰單嗎?那還有沒有道理?社會法律不是講求證據為何監理站警查局說有就有,要求拿出照片證據也沒,就吃我們死死的 >_<"
請問各位大大有什麼方法可申訴或求救管道...這回事就無故要交上三張罰單....好想哭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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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了吧
小弟也被栽贓過
申訴兩次
開庭兩次
要求法官傳開單警察
結果警察鳥都不鳥
法官也勸我認了
你擔下來只是罰錢了事
要是你申訴成功
根據法官的說法
開單的警察會有大麻煩
所以法官會頃向相信執法警察
不會相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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