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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ty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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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可是開版的樓主,

最後為什麼,還是跟他買,
這樣錢還是給他賺啊,
要大家抵制他.
自己卻還支持他,讓他繼續生存下去,

發現單據不合,應該立刻說明,
並且掉頭走人,才是
再上來公佈真實姓名.

像樓主這樣,你本身的邏輯,是不是有些問題

不過又多了一家光華爛店
舊 2004-08-16, 10:06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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