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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oof
Se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236
引用:
作者小建
這又是混淆焦點了
你說的情況是外車道的問題.....

我們要訴求的是...為何不能開放路權給標準機車騎士?
如市區內最內側車道,建國高架橋道路,永和中正橋高架道路,水源快速道路....

我自己也開車!想您應該也是....
但別自己開車就自私到不管其他機車騎士的權益!

另外,有常識的都知道....
汽車後視鏡跟右後照鏡照出的範圍中,本來就還有一個死角是照不到的...
機車騎士現在被限制在外車道行駛不能到內車道去....

機車騎士要直行,汽車要右灣.....
開車的人本來就該多注意機車騎士有沒在右邊視野死角再轉彎了....


死角? 同意你的說法

加州在考汽車駕照時~
主考官都會注意你汽車在左右轉之前, 有沒有先稍微轉頭看一下後照鏡看不到的死角, 沒做這動作是要被扣分甚至就直接回監理所(看主考官不同而定)

我從17歲開始騎機車(無照撐了一年, 沒辦法, 學校太遠)
這十幾年來, 在台北市真是受盡委曲
只能說, "平等? 那是安慰自己的"
舊 2004-08-15, 06:43 AM #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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