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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新聞[高速路電子收費95年上路 北高省30分鐘] 一個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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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ri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Dec 2002
您的住址: 樹欲靜而風不止,余欲花而錢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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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認同preisner使用押金的建議
to:Courage兄~
"以電話為例, 你打電話要交錢給固網業者, 但電話你還是得自己買.."
我覺得這個比喻有點不妥,電話是消費者使用的設備,並不是收錢用的設備....
消費者使用道路車子是自己買的沒有錯吧~~
sorry~並沒有得罪的意思,只是想把我疑惑講出來...
ps:想那麼多沒用,也改變不了甚麼~~~
2004-08-14, 01:13 AM #
11
add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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