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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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陣子,營區指揮官規定,各連非主官管之志願役軍士官,必須輪值夜間查哨官。
有一次,副連長休假,他離營後營戰情才通知晚上輪到副連長查哨,當時又不可能就因此召回副連長,怎麼辦呢?於是就由與副連長有交情,也是連上最菜的志願役士官,也就是區區不才敝人小弟我去頂替囉。
由於晚點名後查哨官需至營戰情前集合,我呢,當然不能穿自己的軍服去囉,就進入副連長室,穿他的衣服去參加集合。
一個晚上有四班哨,也就有四位查哨官,每兩小時一位。當時是戰情官出來點名,點到XX連副連長某某某時,我自然舉手答有,戰情官的眼睛盯著我看五秒鐘,眼光銳利的好像可以刺穿我的身體,窺探我所有秘密似的。
我當時心底毛毛的,想說不會被認出來吧,冒充軍官可是有罪的,要軍法審判的耶。我當時心裡真的是七上八下,很怕戰情官會發現我是冒牌軍官,一直皮皮銼。
後來戰情官進行勤務宣導,講一些查哨注意事項,講到最後突然話題一轉,說如果有輪到查哨的軍士官休假或其他事故不能查哨,連上可以指派其他自願役軍士官代替,但是不要找人冒名頂替,查哨簿上的簽名也必須簽自己的名字,不可以簽別人的。當時他一邊說還一邊看著我。
我的心早涼了半截,頭一直低低的不敢看戰情官,想說果然被認出來了,這下子不進明德班也得進禁閉室。卻沒想到戰情官講完就解散,也沒叫我留下,害我當場呆了好一陣子。
(後來才知道,戰情官跟副連長是同期同學,當然彼此認識,他知道副連長當天休假,也是看在副連長面子上,沒把事情搞大,讓我逃過一劫)
──出門去,下半段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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