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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her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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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3
文章: 117
引用:
作者iforu
這樣才判一年阿∼∼∼
難怪現在社會治安這麼差∼∼∼
之前內政部長還說要犯罪0成長∼∼
真不知道在想什麼阿∼∼大官們∼∼∼

歹徒:幹!才搶條金項鍊就判1年.

當事人:這事讓我心裡蒙上陰影又破財,應該判10年.

旁觀者1:應殺雞儆猴直接將手剁掉.

旁觀者2:年輕人犯錯難免,有個教訓就好了,讓他社區服務就行了

法官:我沒被搶過,家人也沒有被搶過所以不知被搶的恐懼與心理,
判一年會不會太輕或太重?不過依據法條這麼判尚屬合法.

警察:那個被搶的傢伙竟敢來報案擾我清夢應該判10年,
那個歹徒直接判死刑,以免將來出獄後又作案又要勞動我出馬,
你知道嗎?外面刮風下雨出大太陽是很辛苦的

各位,你是哪一種呢?
 
舊 2004-08-04, 11:27 AM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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