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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V3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神州
文章: 892
給板主的簡短說明:
不是我按的檢舉
我真要按檢舉,我會直接在留言中說明
而不是只有"要不要送你們紅十字冷靜一下?"
如果說了這種話還按檢舉,你說我小人我也認了
只是我這邊建議板主一事,「幫兇」和「主謀」同罪
板主您參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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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面的卡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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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4-08-04, 02:54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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