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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健一樣拒收過保硬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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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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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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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的疑問在於,
如果廠商跟消費者之間在保固方面的契約無法成立,
那廠商是否對於售出之物必須負擔永久維修(可收維修費)的義務?
此義務由何而來?
ps: 我覺得這個問題應該是滿一般性的,不限於資訊產品.
法律上好像也沒有特別規定資訊產品的買賣?
2004-08-02, 02:18 AM #
62
bxx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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