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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ing

我是消防替代役退伍的~在台北縣服務~操不操要看在哪一個縣市和單位服務~有的在消防局~有的在消防分隊~據我那時候的印象是:台北市的消防替代役是專責救護(但要考EMT2的執照)~不用打火的樣子~但其他縣市就要什麼事都做(只要拿到EMT1執照就行了)~總體上來說其實滿有趣的~但也危險(可能比當兵還危險)~救護時我就碰到:救護車上接生~車禍的屍塊~跳樓溺水的...等~大概各種死法都會碰到(救護技術要熟練~CPR是最基本的)~救火時要小心(會有機會看到焦屍的)~有一次差點被閃燃燒到~其他的就捕蜂抓蛇~還會救動物等(像狗貓等)~
舊 2004-07-30, 12:58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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