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ind8643
當初跟1∼4樓徵求同意的人又不是我,而是我爸,而且就算有徵求同意,過許多年,住戶也會搬家換人,豈不是沒用。
現在只不過是研究看看各種可行性,再者就算找抓漏公司證明不是我的問題,他要是要求1∼4樓漏水全部要我全權負責,否則就把加蓋六樓的同意權收回,這難道不算不可理喻?當然如果說,真的擺不平,我最壞的打算,自然就是拆了。
再者,要拆只怕也不能說拆就拆吧,也應該跟相關單位告發,因為鐵皮屋不知道算不算違章建築,他若是要告發我,不知道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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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徵求"目前"居住在您公寓的住戶同意阿!! 以前住這邊的人答應..不表示您站得住腳阿!!因為會影響到的是目前的公寓住戶...
還有不要以為大家同意就可以蓋...加蓋條件都是有法可循!!
所以還是多多請教有關單位看看..而且好像也不用每戶人家都同意...應該只要有一定的比例住家同意應該就可以了!!這也可以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