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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zc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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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875
引用:
作者sam19800315

昨夜星期日晚上大約12點左右~
妹妹與她男友行市民大道往東,快到敦化南路口時.

不知道為什麼後方有人一直按喇叭,當下左右有車的情況下無法讓路
回頭看看到底怎麼回事?
一名20幾歲的年輕人,竟然把他們兩個擠道路中間,並衝上前去大聲吆喝 看三X 之類的
我妹及其男友兩人想說應該是喝醉酒的 連忙道歉~

沒想到那名男子掏出瑞士刀~往男生身上刺去, 第一次劃傷了右手臂
還來一刀深深的刺進左上臂.此時情況危及 男生只能拉著我妹往 OK 旁邊的小巷子跑掉

那名男子看他們跑遠回到現場 把機車鑰匙拿走 戳破輪胎 也把車廂裡的皮包搶走逃逸

~
那個時候 附近不曉得有多少的車輛 多少雙眼睛看著事情發生
而那些人卻無動於衷 眼看著兩個年輕人受到生命的危險

怎樣 ?

是怕上前幫忙反而被躲在一邊的白痴下流綜藝節目工作人員跳出來 說~哈~你上當了

還是當成是看了一場刺激寫實電影滿足的回家睡覺了

唯一一位幫忙記下車牌的是個住在附近老伯伯

連救護車以及警方都還是我妹妹去拜託路人幫忙打電話來的




小弟在多年前被某酒後駕車撞倒 , 該名駕駛馬上駕車逃跑
一旁的學生幫我們記下車牌, 有人幫我報警叫救護車
還有一名駕駛馬上尾隨那輛車到他停車的地方,再回來通報警方

時間空間雖然不同, 但是我覺得 人漸漸變得冷漠

立刻按鈴控告地檢署, 立法委員, 立法院 .... "違法失職". 未能切實施法, 以致有人膽敢當眾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持刀傷人.

反過來說如果像美國德州一般人人擁槍自重也不錯, 至少人手一槍的前提之下, 即使是大哥搶錢也有機會被老太婆擊斃. 以前加州就有一個六十歲開雜貨店的韓國老婆婆用散彈槍擊斃持刀搶錢的小混混. 如果開放合法擁槍, 至少不會讓黑道隨便拿一把刀槍就橫行無阻.

難道合法擁槍的德州街頭天天都是槍砲彈亂飛!? "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 簡直就是壞人的護身符, 好人的緊箍咒. 連對總統開兩槍都沒事, 負責執行這個條例的警政署要不要加一條但書 : "槍擊總統不犯法"

P.S. 用機車大鎖把這混混當街爆頭算了, 不然用鐵鍊朝著牠脖子一繞, 加足油門 "逃離現場" 更好. 反正牠自己先動刀挑釁在先, 那就怪不得斬草除根在後.
舊 2004-07-27, 04:34 PM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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