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樓主不要那麼生氣....我就是現在依規在輪兩年保衛台灣的人之一(所以我有資格來回文吧),我不像各位大大那麼強會爬天堂路,也不會躲炮擊,說實在的,我當了一年多一點的兵沒摸過幾次(2-3次吧)槍(包括65K2和手槍),我就是樓主所說的槍給我也沒屁用的這種人,所以老共打過來我不知道我有什麼戰力可言...

,
那我當兵都在作什麼....嗯...我是海巡,海巡就是在岸邊用望遠鏡看海面,騎機車巡海岸線(這是部份的勤務),不過,基本上老共的船打過來,海軍的雷達應該會比我們早知道.....再坦白說,其實這些我也不是很會,因為我是掛一線四星的小少尉,在陸軍我的官科是軍醫,也來自就是版上某些大大所謂不用當兵是正常的醫學界....所以,當大大們躲了九顆炮擊不小心沒躲過第十顆的時候,我會來幫你止血急救,這是我用來保衛國家的專業,不過我並不是在當兵的時候學到的,是在醫學院七年學到的.......
我就是大大口中鼓吹當兵無用論者.....國家需要國防,但是人人去當兵不等於國家就有堅強的國防....目前是以科技決勝負的戰略了,高科技是須要專業的人才去操作的,不是我們這種所謂當個兩年就會操作的,搞不好還把人家的東西弄壞...:P,不過國防也是須要人力的,但是把這些有專業能力的人拉來當"人力"看,而不讓這些人在適合的地方貢獻國家,才是國家的失策吧(就像有些大大講的,繳稅也是貢獻國家的方式呀)
再來,國家本來就是有規定依照體檢來判定體位作為徵兵的考量,阿扁總統因為手肘外翻不用當兵,也不代表他不愛國,我的同學因為地中海型貧血不用當兵也不代表他對國家沒有貢獻,我來當兵也不見得就比他的貢獻來得大,不是嗎...所以,我個人認為憲法裡頭的徵兵制是個不符合目前需要的制度,但是我遵重這樣的法律來服兵役,體位判定也是個不合理的制度,那大大為什麼不能遵重這個體位判定的規定呢?如果我因為我有扁平足就主動提出兵役複檢就被說是逃避兵役,那是不是太不公平了......何況逃避兵役也是有法律上的定義的..不是大大說了算的..不要動不動就請出e04......

...或一竿子就打翻了一船人....
嗯......回了那麼多.....實在是因為大大這篇文充滿了一些挑釁的字眼.....所以....檢舉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