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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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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憲法規定人民有服兵役的義務,在你享受憲法賦予你的權利時當然也要盡你的義務,難道可以說因為繳稅都被政府揮霍浪費掉,所以就不納稅嗎?
如果是因為身體上的缺陷而無法當兵這是情有可原,但若是為了逃避兵役而將不服兵役做種種的合理化,這對必須服兵役的人而言也是不公平的,誰願意拋下父母女友甚至妻子,忍受可能發生的兵變或婚變跑到外島去蹲兩年?但這事總有人要做,在憲法尚未修改之前,不管用什麼理由去合理化逃避兵役都是不對的,也許你認為這兩年是浪費,但人家的兩年就不值錢嗎?姑且不論有沒有當兵是不是男人,連國家要求你盡點義務你都逃避,日後出了社會也會是個投機的人。
至於當兵學到什麼,當兵是為了保衛國家,並不是才藝訓練班,軍事訓練的目的應該是在培養出一旦發生戰爭時能拿著槍上戰場的軍人,如果你真的覺得不願在部隊裡混吃等退伍,那就去加入特種部隊啊,保證一趟下來除了身體練好了,還會學到一大堆有的沒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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