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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ckey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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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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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ing

和信說你欠他們錢,不代表你就有還錢的義務。再者,和信也需要就你欠錢之事實負舉證責任。和信如果為了一千多元也要跟你上法庭,那我也只能說和信真是「死要錢」,畢竟打官司支出的費用可不便宜呢!
如果和信請求法院發「支付命令」,請記得於支付命令送達後二十日之不變期間內向法院提出異議,以免因未異議而使支付命令有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引用:
作者dolphink
請大家來幫我想想,要不要何它們打官司
小弟我於92年不知幾月開始想離開中華電信投靠和信超霉體,但使用了2~3個月後很感覺不好!用於是又換回中華電信,一直使用至今........
最近信超霉體一直來電說我欠它一筆沒繳,說是92年5月31日的,
但是我打電話給中華電信查轉ISP的日期是92年4月23日完工,
所以又打去信超霉體說92年4月23日我就換中華電信了為什麼欠你一筆ㄋ?
對方說,因為你沒打電話來終止契約..............
難道就這樣我就要白給一個月的網路費嗎?
信超霉體連自己的客戶跑了都不知到喔
為了1千多塊我該去打官司嗎?
不曉得贏得機會大不大
舊 2004-07-27, 10:11 AM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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