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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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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2
您的住址: 高雄市
文章: 279
如果可以確定對方已經收到
(反正掛號有簽收條, 可以要求郵局提供)
就給他寫存證信函去
重點是要指定你在地的地方法院為審理法院
警告他到時會跑得很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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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確的時間, 正確的地點, 做正確的事
舊 2004-07-21, 09:51 PM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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