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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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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icehaze
哈哈..
我來說個故事給你聽好了

甲畢業後謀職,前往某公司應徵而錄取,該公司與甲簽訂工作契約、契約中約定甲若結婚即同意離職、或該公司視甲自動離職。請討論該公司契約之效力。



貼了兩大篇,怎麼不說明一下到底可不可以用77條主張契約無效?
     
      
舊 2004-07-20, 10:12 AM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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