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r20detll
不管誰對誰錯~~
行經路口都放慢速度~
否則法官還是會給你一條
"應注意而未注意"
來從輕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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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贊成這個說法...我自已騎車就是這樣...還被朋友笑沒膽...= =
不過我覺得有時候騎車的人問題也很多...
像我之前帶我的狗散步過紅綠燈時...(紅燈約2、3秒後才過的...)
就有對白木的情侶闖紅燈...老子還在過馬路耶!!!
事後男的好像還很不爽喵了我一眼(其實我也有喵他啦...)
好像是說我不該帶狗過馬路的...但是紅燈...我走斑馬線耶..
現在帶狗過馬路都會先假設騎車的都是笨蛋...闖紅燈..不減速...
不過話說回來,台灣法律騎車撞到(或撞死)人以外的生物好像沒關係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