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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8341
我先拋磚引玉:我反對死刑。
原因:不是反對什麼『以殺止殺』,也不是什麼人權的問題,而是我認為司法不可能公正,死刑之下一定有冤魂,那怕100個死刑犯中錯殺一個也是無法彌補的遺憾,這是我反對死刑的原因。希望大家能夠冷靜思考然後找出屬於自己的答案,拜託不要潑婦罵街,謝謝。
爭論時請不要說:『如果你是被害者家屬』這一類的話,因為對方也可以回道:『如果你是受刑人的家屬』。道理很簡單,只要旦牽扯到切身的因素,任誰都無法客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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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的先決條件>>>高度文明社會
何為高度文明社會,不是高科技,也不是高學歷;
高度文明社會就是[禮運大同篇]的境地.
至少也要90分的程度,才能考慮廢除死刑,
台灣社會的現況,我個人認為50分不到,是非常野蠻的社會.
利之所趨,不要說公德心,連違法亂紀的事也敢作.
小惡佔用騎樓.路地,大惡殺人放火.恐嚇詐財...
反對死刑也可以啦~改用滿清十大酷刑如何?
管理眾人的事本來就是政治,
約束罪犯,保護守法百姓的身家財產安全...怎麼會跟政治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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