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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蟲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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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riginally posted by wschen
我最討厭人家不守法 (除了前面的啥鳥著作權法之外)
如果我真的犯了死罪,那我也認了 (不過這機會可以說是趨近於零 )


請注意,前面BEE兄的發言是在支持死刑擴大化,而我舉例說明擴大死刑並不一定能收到嚇阻效果。而您也對BEE兄的發言表示支持。

問題來了,刑法中可以科處死刑的並非只有271的殺人罪,還有許多其他法條,但是幾乎都是惡性重大的犯罪。如果把死刑擴大化,將一些惡性並非重大的罪也科處死刑,那麼會造成刑法過於嚴峻。畢竟人的一生或許絕對不會殺人,但是不可能說完全不會犯刑法上的罪,如果死刑擴大,那麼一些本質並非絕對惡劣的行為人,就有可能因此失去改過向善,重新做人的機會。

而且每件案子的情節並不相同,所以過去有些罪是絕對死刑的,現在幾乎都修改成包括無期或有期徒刑在內,不再是唯一死刑,目的就是希望給行為人可以有一個向善的機會。

所以也許您一輩子都不會犯惡性重大的罪,但是不保證不會犯其他的罪,如果死刑被擴大,那麼也許你就失去了改過的機會,這樣的法律比較好嗎?
舊 2004-07-11, 10:42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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