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angjiy
我比較同意ST大的說法 不是說我們置身在事外就不關我們的事一樣
其實政府所動用的什麼準備金也都是我們的納稅錢
雖然我也知道在這說也沒有什麼用 但是我還是覺得咎由自取
過度開發和適度開發的結果是不同的 種一甲的檳榔和滿山遍野的檳榔的結果不會相同
也因為少數人而危害到多數人的生命
也因此要為這些人所種下的因 而要全民同受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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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有點小小的不同意,不管是濫墾,濫植,這些政府都有規定不能做,而政府放任法令不去執行,讓民眾誤以為那是可以的,這有點像是挖個洞讓你跳一樣,不能事後才說,咎由自取,畢竟小老百姓也只想混口飯吃,除非有人制止他們違法濫墾,否則幹麻不做呢?
我一直強調,空有法令是表面功夫,執行率有多少? 政府首長災後視察,不是去視察慘狀,而應該是去視察為什麼,否則就如同內政部長說的,發錢就好,還要看什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