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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3
文章: 3,060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yider
現在知道錯了,就該把錯改正呀
把人全遷出來,每年給個足夠的生活費
還比每年去修那條必斷的路還便宜說
就經濟效益來講,這才是有利的作法



每年給錢,........有沒有搞錯啊,


這樣以後,一定一堆人(一定要一堆,政府才會來看)據地為王,
等著受災受難,這樣就可以領終身奉


本來就不應該進去開發,
政府的爛政策,
還要政府出錢埋單,
會進去開發,多少都是當時有補助/獎勵,
現在搞爛了,又要再出錢請走他們
 
舊 2004-07-08, 12:12 PM #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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