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sunmmerlights
不,罰的4位數,我被罰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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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光榮呀~被罰過還拿出來說嘴
無照駕駛機器腳踏車者,在應到案期限內罰鍰新台幣6,000;逾應到案日期1天至15天者,罰鍰新台幣7,200元;逾應到案日期16天至30天者,罰鍰新台幣8,400元;逾應到案日期超過31天者,罰鍰新台幣9,600元。
無照駕駛小型車者,在應到案期限內罰鍰新台幣8,400;逾應到案日期1天至15天者,罰鍰新台幣9,600元;逾應到案日期16天至30天者,罰鍰新台幣11,000元;逾應到案日期超過31天者,罰鍰新台幣12,000元。
另外,無照駕駛案件除當場禁止駕駛外,並將扣留其車輛牌照;未滿十八歲之駕駛者,汽車駕駛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應同時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所以請各位家長們,切勿任由子弟無照上路。
http://www.judge.taipei.gov.tw/oota9-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