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回覆一下。你認同也好、不認同也好,不用回我的文了,反正再講下去,也只是聽你講出更多奇怪的論點出來而已,還導正一些假道學的泛道德論者的偏差觀念咧!先導正自己的吧。
。。。你說的。。。
如果我一時胡塗,不小心跟你打了賭了,雖我心中千百個不願意,但為了信義,兩相權衡何者為重,捨羞恥而取義,還是划的來的,最重要的是我對的起我的良知。
過度美化的一段話。
一時糊塗就是蠢,捨羞恥算不算不要臉?為了信既蠢又不要臉,你覺得划得來就划得來吧!到現在你還在扯這個。
說的不支持的人腦袋好像裝孔固力,以上這樣的腦袋才真的是孔固力做的,守信可以有變通的,請吃飯怎樣都好,想一個大家覺得開心也值得的方式,改一個方式履信誰會說不守信用?頂多說你鐵齒話說滿了而已,這時候你還會瞭解說話是要經過思考的。總比現在變成又蠢又不要臉的好,不知道你怎麼想的。
引用:
Originally posted by kog781
比之有許多人把一件無傷大雅的小錯,無限上綱成滔天大罪
我這跟本是小巫見大巫吧?這麼有道德,為什麼不去 罵一罵
那個討了好幾個老婆的王老兄?
你要問我瘋狂的定義是什麼,我到還要先問你道德的定義是什麼例
你可以翻翻前文,我那一句說裸奔沒關係了?
我是強調****不代表防害風化,我那一句說****這是正常的?
裸奔也不等同變態曝露狂,要視個案發生的狀況,
當事人的動機,來做彈性的判斷
遛鳥俠的案例,就算要用防害風化罪來起訴,也是十分困難的事
但這可不代表我說這種事是值得鼓勵的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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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現在再跟你討論什麼?跟王先生討幾個老婆有關係嗎?改天有空再跟你講王先生討老婆的事,今天先講這件事。
"瘋狂的定義是什麼?相信沒有一個人敢跟你說裸奔沒關係,包括你自己也是認為不妥當"。。。你哪一隻眼睛看見我說你說裸奔沒關係了?
由以上你的說法可知,你認為裸奔有關係、不正常、不值得鼓勵。應該沒錯吧!
無傷大雅的"小錯"這也是你講的,無傷大雅的小錯還是錯,既然是錯當然就有人罵。
引用:
守信本來就是一個人該做的事?這沒錯,所以說不守信是一件不好的事,這也沒錯呀?就好像你認為裸奔是一件不好的事一樣呀!
再說****也一樣本來就是一件無傷大雅的事,有那麼大的原罪,讓一堆人來罵個不停?
今天若是校方只記遛鳥俠一個小過,嚴重點一個大過好了,那現在網路上的輿論,也就不會支持遛鳥俠的多,非議他的少了,因為若是只有一個小過,其他人看了一定只會說他罪有應得,那本來就是罪有應得呀,但現在就是因為校方用違反校規的方式來處份他,他得到的兩大兩小,並不是他應得的呀。
有那一條兩大兩小的校規,能適用在遛鳥俠所犯的過錯身上來處份?
長庚大學學生獎懲辦法
相對的比較起來,真正的要非議的焦點是在校方,不應該是在遛鳥俠身上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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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來了∼
從有關係、不正常、不值得鼓勵、無傷大雅的小錯,直接簡化成無傷大雅的事,沒看過那麼愛打自己嘴巴的人。
整串討論你的講法最亂,但你又是最愛辯的人。
他負責就好啦!認為校方處理不當就去申訴,你幫他扯一堆有關係、不正常、不值得鼓勵、無傷大雅的小錯=無傷大雅的奇怪言論做什麼?說實在的我不是真的想罵遛鳥人,我是看了你的積非成是的言論才想罵的。
我不是在跟你講猥褻不猥褻的問題。